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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大代表周奕丰建立土壤改良责任制及溯源体系

2017-03-10 17:12:11

 周奕丰建议建立土壤改良责任制及溯源体系.jpg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“土壤环境状况直接影响百姓的菜篮子、米袋子,更是影响国土资源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。”面对记者的采访,全国人大代表、鸿达兴业集团董事长周奕丰表示。

  连续几年,周奕丰持续关注土壤污染和修复问题。今年的全国两会,他再次就污染防治和修复问题进行呼吁。

  土壤健康关系国家粮食安全

  “国家‘土十条’的印发,构建和完善了土壤污染防治体系,为管控、执法提供了依据。广东、福建等20多个省市区相继出台了地方性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,湖北省还出台了地方性法规。”在周奕丰看来,这是土壤修复事业的里程碑。

  由于长期研究和从事土壤修复方面的工作,周奕丰对我国的土壤修复状况有着深刻的理解。“对环境保护来说,土壤的污染防治有着重要意义,同时土壤的改良和修复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意义更加重大。”周奕丰说。

  人多地少,可开发后备资源有限且质量差,这是我国土地资源面临的现实问题。我国提出了“十三五”期间全国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.65亿亩的目标,到2020年要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4亿亩、力争6亿亩。

  要保障目标地不被污染,在“不欠新账”的前提下,还要努力还上“旧账”。

  “所以要注重土地的保护和利用,并重视土地的改良和开发。”周奕丰表示。

  社会资本进入还需政策支持

  土壤改良具有过程长、成本高、见效慢等特点,决定了土壤改良修复需要靠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支持。针对目前我国土壤修复改良面临市场机制不到位、融资机制缺失等问题,周奕丰建议,加快进行多种土壤改良投融资模式探索,扩大投融资渠道,将企业和个人都纳入投资主体中,调动地方积极性,吸引社会资本,扩大有效投资。

  “除此之外,还应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。”周奕丰表示,在加强购买服务的同时,要对参与土壤治理与修复的相关企业给予支持。通过绿色信贷、绿色债券、绿色基金等金融政策支持土壤修复与改良产业,并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土壤改良基金,支持地方土壤改良事业健康发展。

  周奕丰认为,对于土壤改良和修复方面的支持,还应该加强对土壤调理剂产品的税收减免政策。

  他介绍说,我国土壤调理剂产品大多属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类型,不仅能够有效改良土壤,提高地力,还实现了工业废料的循环利用。

  按照《循环经济促进法》的规定,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。所以他建议将土壤调理剂列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,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。

  要建立土壤改良责任制度

  在土壤改良与修复方面,“土十条”提出,按照“谁污染,谁治理”原则,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。今年1月,环境保护部发布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》再次强调,按照“谁污染,谁治理”原则,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行终身责任制。

  在土壤改良和治理的过程中,若不能达到预期效果,将会浪费人力财力,还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二次破坏。

  为避免土壤改良短期行为或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,周奕丰建议,建立土壤改良责任制度及改良溯源体系。

  “比如可以引入第三方监测、评估机制,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评价,对改良后的土地进行溯源认证,若经改良但未达到相关土壤环境质量要求,将强制回收土地,造成二次污染的,需承担相应责任,并吊销土壤改良资格。”周奕丰表示。而对于土壤改良剂的相关产品,他建议进一步完善标准技术体系,为企业规范发展提供依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除此之外,应该尽快出台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及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,增强土壤污染防治和改良修复工作的系统性和针对性。”周奕丰说。





        来源:中国环境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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